学校各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贯彻北京市纪委监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措施》,现就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政治担当,恪守纪律规矩底线,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全体人员做好廉政提醒,督促大家遵规守纪,发现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严格执行离京报备审批等各项工作纪律,对本单位过节期间人员离京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
1.严禁违规、擅自脱离疫情防控工作岗位;严谨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京、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餐饮浪费行为,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月饼、白酒、定制酒;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券(卡)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6.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严禁在为基层减负工作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8.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
9.严禁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11.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总结等名义公款旅游;
12.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3.严禁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单位要主动接受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员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舆情及有关疫情防控等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各单位对相关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节前约谈提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宣传纠治“四风”树新风工作举措和成效。学校纪委将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种渠道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迅速组织核查处置,既要严肃查处违纪人员,又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学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联系单位为观测点,开展调研和专责监督;院部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员要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提出监督建议,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9534611
举报邮箱:jubao@bw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